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Wild at Heart Legal Defense Association

環境與永續發展
以「環境公益訴訟」為核心業務,讓人們有責任感地使用生態系統與自然資源,維護各物種與人類共同生存的環境。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自我定位為環境法律團體,創辦人文魯彬先生最初即希望這個協會是以「環境公益訴訟」為核心業務的模式運作,其靈感來自美國的環境法律團體「EarthJustice (地球正義)」,它的口號是「Because the earth needs a good lawyer(因為地球需要一個好律師)」,希望透過各種法律管道,讓人們有責任感地使用生態系統與自然資源,維護各物種與人類共同生存的環境。所以你可以把我們看成一個法律事務所,而我們的客戶是山林水土、白海豚、農民、原住民、以及希望守護家園的人民。

環境公益訴訟的目的,是環境與公共利益,甚至更上位的政策,與基本觀念的改革。公益訴訟的成敗,並不能只看個案的輸贏,即使官司敗訴了,在訴訟過程中,捲動更多人加入社會討論、增加對開發單位的監督與壓力,都是公益訴訟很重要的意義。

環境,是由自然環境、各種生物與人類共同組成的有機整體。雖然目前現行法上,台灣還不允許山林水土與動植物擔任原告,但我們可以以公益團體的身分,或是透過其他和我們理念相同的人們擔任原告,為其他無法站上法庭的廣大原告們發聲。我們所提的環境訴訟,理想上是針對尚未產生破壞、預防性的環保訴訟,若已產生環境公害,則屬另一層次的訴訟。

組織大事
2003 -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成立

於 2003 年成立,蠻野是台灣第一個以「環境公益訴訟」為核心策略的非營利組織,開啟了台灣以司法途徑對抗環境破壞、要求政府履行環境責任的重要實踐。

關注高科技污染問題:

捍衛農漁民權益,協助台中后里農民進行中科三期公民訴訟、彰化地區農漁民進行中科四期撤銷環評本案、停止執行及撤銷開發許可等訴訟。

亦關注工業污染、守護老樹和都會綠地、爭取永續農漁環境、捍衛國土免於財團化私有化、保護山林並督促政府尊重原住民傳統領域及文化,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主張核四停工、核一二三提前除役、推動零廢棄等等;

監督政府短線操作的產業政策

例如「利益財團化成本社會化」的石化、鋼鐵等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產業,呼籲「汰」高碳產業「換」綠領就業機會。

國土保安與復育

包括太魯閣族還我土地—反亞泥採礦、反對興建蘇花高速公路、守護國光石化預定地的彰化大城海岸溼地、北投纜車案、慈濟內湖山坡地變更案、薇閣小學遷校案、陽明山保護區變更為住宅6-6重劃區案等等,推動國土復育、回復海岸線自然度;

台灣白海豚研究及保育復育

2006年起即關注因生存環境惡化所引發白海豚的滅絕危機,自此開啟守護台灣白海豚艱辛漫長的道路

參與社運大事
2025年3月,帶領美國華府喬治城大學學生,踏查宜蘭南澳鄉德卡倫部落
協會創辦人文魯彬先生認為,臺灣如何處理廚餘,反映出我們如何理解自己與大自然的關係
2025年10月舉辦「彰化濱海走讀」,認識濕地生態並協助移除紅樹林,了解再生能源的開發張力
2025年法律界反對「核三重啟公投」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