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 106台灣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任何人不受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懲罰,是最基本的人權,但政府遲遲未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因此,政府對於酷刑和不當對待的理解錯誤,也無法履行相對應的國家義務。禁止酷刑的義務之一,是制訂酷刑罪。雖然國際專家在歷次兩公約審查之結論性意見多次提醒政府制訂酷刑罪,但法務部遲遲未回應,也尚未公布其修法草案。
另一方面,法務部擬啟動修法「明定故意殺人、殺人未遂或兒虐致死及致重傷案件(犯第286條第6項或第7項之罪),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者,不適用假釋之規定。」以及明定死刑定讞待執行之收容期間,不得折抵刑期亦不計入假釋要件「已執行期間」。法務部對「任何人有權不受酷刑及不當對待」此項權利有錯誤的認知,因而怠忽其職責,濫用其權力,值得我們警惕,並給予最強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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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13:00 – 13:10 致詞
主持:徐偉群|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13:10 – 14:00 酷刑與不當對待:國家義務
主持: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報告: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
與談:高涌誠|監察院監察委員
▌14:00 – 14:50 酷刑罪之立法構想
主持:錢建榮|律師、前法官
報告:徐偉群|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與談:薛智仁|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14:50 – 15:10 休息
▌15:10 – 15:40 法務部「長刑期徒刑、無期徒刑不適用假釋規定」修法草案評析
主持:李明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
報告:金孟華|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
▌15:40 – 16:30 圓桌論壇: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主持:林欣怡|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與談:羅秉成|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與談:郝柏瑋|諮商心理師
與談:錢建榮|律師、前法官
與談:高涌誠|監察院監察委員
▌16:30 – 17:00 非必要之惡:如何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