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Amnesty International Taiwan
"國際特赦組織是一個橫跨全球、倡議最全面人權議題,擁有1000萬支持者的人權組織。依據國際人權標準,透過研究、倡議、人權教育等行動,促進全球人權。
我們發表嚴謹獨立的研究報告,依據報告的調查結果發起全球的倡議行動,施壓相關權利團體,包括:全球連署、政策遊說、督促聯合國與國際社會依據國際法採取行動,也在聯合國擔任特別顧問的角色。
自1961年成立以來,我們發現改變世界的關鍵,來自於每個相信改變的平凡人。"
千萬人的行動源自一個小小的初心。一名英國人權律師勇敢挺身,為了改變兩名葡萄牙學生因言論而遭威權政府不當判刑的命運,發起救援行動。自此展開聲援全球因政治、種族、性別、膚色、語言、民族、社會出身、經濟狀況、性傾向、宗教或其他良心信念而遭監禁的「良心犯」(prisoners of conscience)之國際特赦運動。
早在白色恐怖時期,國際特赦組織就已呼籲國際社會關注台灣的人權狀況,並針對台灣一百多個不同背景的良心犯蒐集資料展開調查。
1976年10月,國際特赦組織首度正式公佈台灣相關的調查報告《國際特赦組織簡報:台灣》促使時任行政院長蔣經國承認台灣有254名良心犯。
國際特赦組織因在人權領域廣泛的工作,「對聲固自由、正義和世界和平的基礎有貢獻」,獲頒《諾貝爾和平獎》。這一年,也是國際特赦組織所宣佈的「良心犯年」。
因為「對人權傑出的貢獻」獲頒《聯合國人權獎》
在戒嚴時期,台灣禁止成立任何公民社會組織。1987年解嚴後,國際特赦組織總部與多位國外會員多次訪台,積極評估在台成立分會的可能性。1989年底,AI小組陸續在台北、台南與高雄成立,為推動在地人權工作奠定基礎。1994年,國際特赦組織正式在台設立分會,並於1999年正名為「台灣分會」。
自此,我們與台灣民主化後蓬勃發展的公民社會並肩同行,深耕人權價值,並與全球夥伴攜手,為受壓迫者發聲與奮鬥。台灣的民主化歷程曾獲得國際社會的支持與聲援;如今,我們也堅信,台灣同樣能在全球人權運動中發揮積極影響力與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