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拆除吳鳳銅像事件

不容許國民黨神話統治 | 鄒族的故鄉不可能是吳鳳鄉

事件簡介

早在1985年9月9日,原住民權權益促進會伊凡·諾幹、胡德夫、多奧·尤給海(漢名黃修榮,泰雅族)、汪啟聖等人,就因不滿政府長期宣傳具有貶抑原住民的吳鳳神話,前往嘉義縣中埔鄉吳鳳紀念園開幕典禮抗議。1987年的湯英伸事件,社會各界開始討論吳鳳神話造成對鄒族人的歧視,並同年9月9日由鄒族人發起遊行,要求把吳鳳鄉更名。

1988年12月31日,包括長老教會牧師林宗正與鄒族青年曾俊仁、潘建二及布農族青年Kavas Takistaulan等數名部落青年,發起拆除嘉義市中心吳鳳銅像行動。這個行動驚動了警方,在被驅離後他們從工具行購買了繩子與電鋸又捲土重來,並再度進行第二次拆除行動,用小貨車成功將銅像拉下當場斷裂成數截。

事情發生後警方展開逮捕行動,造成多位抗議群眾受傷,進而引發聲援群眾於警察局外抗議,最終由民主進步黨臺灣省議員黃昭凱至警察局進行協商,帶回被逮捕的青年,也解散了抗議群眾。

後續影響

1989年2月11日,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四位當事人後立即收押,以「毀損公物」、「妨害公共安全」、「違反集會遊行法」、「妨害公務」四項罪名起訴。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開庭時Kavas Takistaulan堅持以母語布農語應訊,迫使法院聘請布農語翻譯,促成台灣法院首次使用台灣原住民語應訊的紀錄。1989年2月28日的嘉義市228遊行,阿里山鄒族部落也參與其中,同時也聲援這四個人。為避免事態擴大,法院決定讓這四個人交保釋放。

在更早以前,台灣省主席邱創煥於2月15日宣布,自3月1日起吳鳳鄉更名為阿里山鄉。時任教育部長毛高文也宣布,在同年7月1日之後不再在教科書中教授吳鳳故事,法院在隨後判決這四個人無罪,此事件才終告落幕。

此外,此事件也間接促成了台灣首座二二八事件紀念碑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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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