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反瘋車

還我生存環境 | 撤銷許可 不得展延 | 經濟部出面負責 救救苑裡 | 拒絕黑箱展延

事件簡介

苑裡的「反瘋車抗爭」是台灣發展再生能源的一個重要歷程。自救會的幹部陳薈茗曾強調,他們不是反對綠能建設,而是反對風機設置距離民宅太近的問題。2006年,英華威集團提出在苗栗縣竹南、通霄、苑裡設置31座風機計畫,其中苑裡鎮將設置9座,後增加到14座。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於2012年10月28日成立,針對可能受影響的四個里進行連署,共4281多人表達反對立場。居民認為風車跟住宅區太近,國際平均安全距離470至700公尺,苑裡風車與住戶的距離只有60-250公尺,擔憂低頻噪音造成「風車症候群」,要求制訂風機設置的相關規範。

在相關規範產生以前,2013年4月英華威便強行施工,當地居民及聲援民眾自綁鐵鍊靜坐以阻擋工程進行。但苗栗警方並非使用而非一般陳抗常見的「集會遊行法」,而是直接依「強制罪」將抗爭者移送法辦,共有34人被起訴,促使義務律師團協助辯護,成為台灣環境運動的重要經驗。

2016年2月25日,主要參與者20人二審無罪定讞。部分自救會成員在抗爭運動取得階段性成果後,轉而成立「苑裡掀海風」組織.繼續推動環保、食農、在地傳統藺編及相關社區工作,並配合地方創生政策發展建設。

後續影響

英華威與苑裡居民達成共識,終止兩座距離過近之風機。在風力發電機陸續設置的過程中,規範也持續演進。目前為「任一風機基座中心與最近建築物(指於風力發電開發計畫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時,領有使用執照或門牌號碼之他人建築物)邊界之直線距離五百公尺以下。」則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2016年2月25日,主要參與者20人全判無罪定讞。

2022年,運動參與者劉育育當選苑裡鎮鎮長。

參與組織

推薦書目

張譽尹等。2017。抗爭:從街頭到法院的十個環境運動。新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