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鶯部落抗爭

土地不是商品 | 我要安身立命

事件簡介

在1970、80年代,許多原住民迫於經濟壓力,從原鄉移居到都市,從事最辛苦、最危險的勞力工作。許多阿美族移民因為負擔不起高額房租,選擇在都市邊緣、與原鄉生活環境最接近的大漢溪河床地區,自力營造了新的「三鶯部落」。到了1990年代初,台北縣政府多次強制拆除屬於違建狀態的三鶯部落,,但居民們無處可去,只好再回到原地重新蓋房子。

此議題引發了原運人士注意,阿美族紀錄片導演馬躍・比吼也拍攝了《天堂孩子》及《我家前面有大河》兩部影片,喚起台灣社會對都市原住民權益的關注。

經過長期抗爭及協商,台北縣政府於2007年興建「隆恩埔原住民國宅」,將縣內多處相同境況的都市原住民部落(如溪洲部落)居民都遷移至此。不過國宅規劃時並未考慮原住民生活方式及文化,許多居民難以適應,又回到三鶯部落居住,再度引發拆遷爭議。

因此三鶯部落再度與政府協商,最後由政府提供一塊土地讓部落承租,並透過「333模式」(意即經費透過政府、居民、居民貸款三方共同籌措)達到「部落自力營造」的目標,興建了「三峽原住民族生活文化園區」的新家園。

後續影響

三鶯部落於「三鶯部落原住民園區」重新營建完成,共有42戶。成為台灣第一個以「333模式」營建成功的都市原住民聚落。

參與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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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