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莓運動
集會遊行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事件簡介
2008年5月,馬英九就任總統後,兩岸政策立即出現重大轉變。當年11月3日,邀請中國的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於台北圓山飯店進行「江陳會談」,準備開放「大三通」(中台全面通郵、通商、通航)。
此事引發諸多本土派人士不滿,在陳雲林經過路上及圓山飯店周遭抗議。政府也針對任何干擾江陳會的行動進行鎮壓,例如警方強制沒收國旗,強制命令上揚唱片關門等事件。許多青年學生看到新聞後,感到疑惑且憤怒,於是在網路上號召,於11月6日到行政院大門口靜坐抗議。不久後,行政院前聚集了上百名學生,眾人穿著黑衣,提出「總統、行政院長道歉;警政署長、國安局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三項訴求。
11月7日下午四點,學生遭到警方強制驅離後,轉往自由廣場集結,進行長期抗爭。9日發表〈野草莓運動行動聲明〉,將此次運動稱為「野草莓運動」,呼應了18年前的野百合學運。12月7日,學生及社運團體,發起「1207野給你看」遊行,到總統府前舉行抬棺與灑冥紙的「人權出殯」行動。整場運動雖然在遊行晚會之後,暫時告一段落,但仍然有許多參與者持續在廣場上靜坐。學生們也曾一度於12月11日遭到警方強制驅離,之後眾人又回到廣場靜坐。
但因為長期抗爭的消耗及疲憊,加上參與者對於行動路線及方案意見分歧,因此野草莓運動堅持了兩個月後,在眾人討論之下,於2009年1月宣佈退場。這場運動為2000年後首次使用網路直播動員、宣傳的學生運動。
後續影響
這場運動實際上並沒有帶來政治制度上的改變,馬政府也並未道歉。但運動激發了當時青年學生對於主權議題及民主自由的思考,間接影響了往後數年的校園與社會運動,例如反媒體壟斷運動及三一八太陽花運動等等。
參與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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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