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化纖罷工事件

罷工合法!曠職不成立! | 保護工人,保衛工會

事件簡介

解嚴前後,風起雲湧的勞工罷工抗爭事件,激起台灣自主工會運動的陣陣漣漪。從南到北、各行各業,自主工會以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姿態,挑戰長期以來威權政治與資本家聯手打壓勞工的政經體制。1989年5月,因為遠東化纖產業工會幹部徐正琨遭到調職,工會於5月15日發起罷工,期間資方派出保全人員,政府則出動了鎮暴警察與水車,強力鎮壓;至5月25日,工廠全面復工,事件遂以工會的失敗告終。徐正焜、羅美文與曾國煤三位重要幹部遭解僱,此外羅美文、曾國煤、徐正焜、曾茂興、黃文淵、汪立峽、劉庸、李文忠、張鳳等九人事後因「煽動罷工」,遭新竹地方法院依《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提起公訴。此事件既是1987~1989年間台灣工潮的高峰,同時也是尾聲。遠化罷工失敗後,台灣工運進入了一段相對萎縮的時期。

後續影響

政府針對遠化罷工的大動作,其來有自。早在1988年底,以王永慶為首的台灣企業主已具名在各大報刊載聲明,責怪勞工運動、環保運動令社會混亂,並揚言將採「投資罷工」手段因應。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在1989年2月的除夕講話中,宣示將嚴懲「違法脫序」的社會現象。遠化罷工後,除主要領導人,包括勞動黨、自主工聯、勞支會及台灣工聯會等組織多名幹部在1990年先後被起訴,幾乎一舉網羅了80年代最活躍的台灣工運人士,而遭解僱或起訴的工會幹部及工運人士總數達四百餘人。

這次罷工的受挫,對當時剛要萌芽的自主工會運動衝擊甚大,而政府開始強調勞資和諧,同時資方和政府在長期和勞工運動周旋中累積經驗,也更清楚如何以權威與懷柔並濟的手段因應勞工的抗爭,進而使得80年代便已有「順法抗爭」傾向的勞工運動策略,到1990年代更為明顯。此外,當時政府亦展開《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修法,希望更進一步透過自由入會和大幅限縮罷工權的方式瓦解自主工會,但在工會壓力下沒有成果。後來,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及建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逐成為後來每年勞工運動的重要訴求。

Mitwirkende Organisation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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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