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tion: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中辦公室(來館請預約), 407台灣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二段8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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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jrf.org.tw/articles/2621「儘管法律明文規定自白不得做為有罪認定之唯一依據,猶需有補強證據,法學理論也再三強調因自白成冤者數見不鮮,但司法實務依舊偏好自白,自白仍然是證據之王,且經常就是有罪認定之唯一根據。」
──尤伯祥(現任大法官,江國慶案及蘇建和案義務辯護律師團成員)
#虛偽自白 在司法實務中扮演著關鍵的地位,但無辜者為何會承認犯下罪行?所有的虛偽自白,真的都來自於檢警的不當訊問,乃至刑求逼供嗎?
「離淵|冤案救援路上」系列講座之【我說的話不是我想說的話|解讀「虛偽自白」】,邀請到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林建宏律師主持、執行委員陳于晴律師主講,也邀請到執行委員、冤案救援專組義務律師王彥律師與談,探討『虛偽自白』的成因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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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林建宏/律師、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
▧ 主講:陳于晴/律師、司改會執行委員
▧ 與談:王 彥/律師、司改會台中辦公室救援組副召集人
可選擇線上/實體參與,實體到場限額40名,候補名單將寄出直播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