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tion: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 811台灣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講座【沒有拿刀的持刀殺人案──從邱嵩程案談冤案救援暨司法科學鑑定實作】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3063
十年冤獄,始於一把不存在的刀。
當法院的認定,與專業鑑定結果相悖,誰的結論才是「真實」?
民國104年,法院認定邱嵩程持「預藏之水果刀」刺殺鄭姓被害人,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至今,已近十年。
然而,本案自始至終未曾查扣到作為凶器的水果刀。不僅如此,民間司改會委請專家鑑定後,更提出多項顛覆判決的關鍵新事證:監視器畫面顯示,邱嵩程手上拿的是手機,不是刀械;而他當天所穿的衣物,也不可能預藏任何刀械。
更關鍵的是,兩人最接近時的距離仍超過150公分,遠超出任何刀械能刺擊的範圍,甚至他衣物上的可疑污點,經鑑定後也證實根本不是血跡。
儘管所有科學證據都指向清白,邱嵩程的再審聲請,卻一再遭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
所幸,在義務律師團的努力下,最高法院今年九月第四度撤銷高雄高分院的裁定,並罕見地強力指摘下級審,對於專家鑑定意見「未說明不可信的理由」,且對關鍵證據「未詳盡調查」。
邱嵩程案,不僅是一起救援中的冤案,更凸顯了司法體系面對科學證據時的猶豫與不信任。這次,我們邀請到邱嵩程案義務律師團成員——蔣聖謙律師,深入分享此案的救援實務,以及非常救濟制度的現實困境。
邀請您一同關心,看見當證據與事實不符時,司法制度該如何面對自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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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2025年11月27日(四)19:00~20:30(18:30開始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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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516演講廳(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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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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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蔣聖謙 律師|昊鼎維仁法律事務所律師、邱嵩程案義務律師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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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張家綺 專員|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務專員